會員制度
本會會員分下列二種:
- 普通會員。
- 其他會員:本會得另視需要增加「準會員」、「預備會員」、「永久會員」、「榮譽會員」(或名譽會員)等為「其他會員」,其種類及資格由理事會訂定之。
前項所定之普通會員及贊助會員在依型態分為個人會員、公司會員及團體會員,入會方式如下:
- 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- 公司會員:凡經過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公司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過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公司會員,可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權利,並可推派列席人最多一人參與會議,但除代表人外之列席人員,除列席會議外,不享有會員之權益。
- 團體會員:凡經過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獨資、合夥、商號、公司、公私立機構、組織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,可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權利,並可推派列席人最多五人參與會議,但除代表人外之列席人員,除列席會議外,不享有會員之權益。